浙大与国民党湄潭县党部房屋纠纷案呈文二份
一、呈报本大学使用文庙之情形及县党部迁移之经过
案奉
钧部二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高字第三八四五二号密训令,略开:
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本年十一月第一七七〇八号公函,据贵州省执行委员会冬电陈‘此次浙江大学迁移湄潭寻觅地址,异党分子以为有机可乘,遂相互勾结,由地方劣绅何介三及言行荒谬、诋毁总理、经中央会饬贵州省政府撤职之前任湄潭中学校长冉茂森等人出面,利用协助浙大迁湄委员会名义,一面擅将湄潭县党部原有地址创办浙大校舍,并凭藉驻军力量,威逼该部迁移于破败的城隍庙,以遂阴谋;一面勾结浙大同党,大肆活动,气焰阴谋嚣张。瞻顾前途,危险堪虞。为此电呈请鉴核,准予饬令浙江大学将县党部原址让出,以维党的威信,而杜异党阴谋’等情,密请复查等由,会仰严密侦察具后,以凭核办。”
等因:奉此,查本大学筹迁湄潭之初,即由该地士绅会同县政府组织欢迎浙大迁湄校舍协助委员会,公决划拨城厢房屋多所,并令指定青山及守备塘以东湄潭河附近为建筑用地,并将经过情形及所划拨房屋与指定使用地,绘具略图,呈奉
钧部,二十九年七月四日高字第二一五七九号指令准予备查,并蒙军事委员会及滇黔绥靖副主任公署备在案。
按欢迎浙大迁湄校舍协助委员会,原由湄潭县严县长任主席。严县长奉调后,即由继任之杨县长任主席。该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将文庙全部划归浙大应用,湄潭县党部原借文庙之部分为办事处,拟请暂移男小。旋经商定,后经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之决,县党部迁城隍庙,由浙大补助修理费以五百元为度,当时各方面均表赞同。继于二十九年六月六日本大学交付湄潭党部修理费贰佰叁拾柒元并另给迁移费伍佰元,均给县党部书记长黄龙渭君签收,有盖印收据为证。手续清楚后,本大学遂将农学院先行迁湄上课,现在理学院之生物系亦已迁往,该校一切教学设备逐渐布置就绪,事实上难以腾让。
后查湄潭校舍与使用地虽由地方绅士与县政府合组之欢迎浙大迁湄校舍协助委员会所决议,均给湄潭县政府呈报,贵州省政府鉴核备案。而县党部之迁城隍庙事前确系征得党部之同意,因此一面迁移,一面付款,并无若何勉强之处。所谓凭藉驻军力量威逼迁让一节,尤为无稽。至于异党分子勾结浙大同党大肆活动云云,查本大学办理湄潭校舍之教职员中,迄今目前为止,对于中国国民党尚无不忠实之行为。奉令前因,理合据实后,敬祈
誉鉴。谨呈
教育部
国立浙江大学校长 竺可桢
二、呈报借用湄潭县永兴场南华宫为教室之经过情形
查本大学数年来学生激增,二十九年度各级到齐,约有1700余人,遵湄两地校舍不敷容纳。前承湄潭地方绅士与县政府所组织之欢迎浙大迁湄校舍协助委员会介绍,以离湄潭在县城约二十公里之永兴场,尚有公共余房场地,可资借用。当于本年二月间派员同往查看,颇为满意,遂决定设永兴分部,为一年级先修班学生教学之
所,尔斯有南华宫一处,尚设女小,因其将与男小合并,遂与地方当局洽定,候女小腾出后,此南华宫即为永兴分部校舍之一。盖本大学本年度一年级及先修班学生众多,均需实施基本训练,是以需要容量较大之教室若干,方足分配。迨女小迁出后,本校派员前往准备,而一部已为本兴区党部所借用,其他部分迄今尚空着。惟据区党部云,将设妇女纺织班,本校以区党部既有用途,当即重向各部觅屋,及至本年十一月,新生大半到校,实到者竟超出事先准备之容量,宿舍教室均感不敷.而巨大教室一间能容百二十人上课者尤感缺乏。当地既另无适当房屋,匆遽间又不及自建,而开课之期又未使延长,遂不得不向永兴区党部书记长叶道明君情商,请将原系女小之礼堂,于其间隙之时暂借本校上课,每日以上午之四小时为限。当时已蒙叶君口头应允,惟尤以将来妇女纺织班之机声嘈杂有扰授课为虑,旋与地方绅士,川馆主人及商会会长等会商结束,认为党部织机可在川馆安置、其议遂定。
永兴分部原定二月二十九日开课。先一日下午本校员工赴南华宫布置教室。尔时叶书记长适以事离永,但事先又曾与妇女纺织主任陈绍康君作一度之接洽、即将桌椅等件布置就绪。讵是晚叶君返永,竟食言反悔,将本校课桌椅等件抛置天井,翌晨并发现党国旗抛在地上,意图污蔑本校之所为。凡此事实,本校地方人士均所共见,勿庸赘辩。近虽几往交涉,得能安然上课。惟党部为领导民众之机关,学校乃造就人才之处所,本校素本党校合作之义,稚不顾以借用教室之细故而滋生误会。毋奈目前遵湄两地校舍狭隘不堪,永兴又无其他恰当之房屋可资应急,若自行建造,则工料两缺,仓卒不克竣工,是以不得不暂借南华宫,相不妨区党部之工作之间隙时间内授课,除俟招标在永兴建筑落成后,即行另迁上课外,谨将借用南华宫经过情形,据实缕陈,恭祈鉴登。
谨呈
教育部
衔校长 竺可桢
查永兴分部缺一大教室,借区党部礼堂上课事已于旬日由储主任与叶道明书记当面解决。即本校即日兴工自建教室,在已未竣工之前,暂借用礼堂。
竺可桢 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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