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38年)5月26日 星期四 〔泰和〕

73°0 100o mb。晨雨。九点睛。十一点雨。下午时有阵雨。晚大雨。

〔泰和J 73 00 1∞o mb 。晨雨。九点睛。十一点雨。下午时有阵雨。晚大雨。

  中午请鲁绳月于县署,并约督学胡范柔、邮局丁锡之、电局喻绩经、泰中彭绩炎、裕民银行焦彭龄、县志局欧阳棠;7ß。陈柏青回。
  晨六点半起。七点三刻至大原书院。作函 与叔纲,为农业院拉人事。因浙大拟请吴耕民、忻介六至泰和也。十一点半赴泰和城,约县长等中膳。据鲁云,筑堤事须征用民地,照例须先将所经之路线上之民田地亩详细丈量,以豁免地税,或由公家给资。据萧科长云,从前省中修马路,曾给上田每亩十五元,中回十元,下田五元。自南昌至丰城一带照给,但槽树以南则均未给与。此次省府来公文至泰和,亦系询问浙大造堤有否民地纠纷,地价是否照给,故建厅所允之五千元目前暂难拨给。又关于澄江学校事,教厅只允拨鸽矿税充义务教育,澄江办有中学,不得提用。
  因此校中将中小学分开,以中学为渣江,而以小学为泰和第一区中心小学。县中即以此转呈,自四月份起月可得六十六元,每年八百元之数。据邮局丁锡之云,泰和局每月邮票用六百元,汇兑进来六千元。大学来后,邮票增加三百元,汇兑六千元之数云云。
  接叔纲、顾一樵、研究院函 寄雨农、叔纲、杨昌业、叔永、士楷、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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