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38年)7月13日 星期三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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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晴热最高36 0 C

  晨七点三刻起。作函 二通。偕唐臣、刚复至长沙市政府晤陈国钧(伯陶)。知长沙市政府之经费极为离奇,应得之款如房〈租)(捐〕、地税均归财政厅。所恃者惟粪捐与电灯附加税,年可三十一万,其中教育经费占十六万元。单房捐每年可得二十七万。以余所知,杭州市每年可得百余万元,南京市则每月百余万元。车捐须与公路局平分,因大多数马路乃公路局所筑也。出至大陆银行,晤其副经理傅缉光(号笠航) ,湘乡人。中午至民众食堂中膳。膳后回。
  下午四点至西中山路145 号交通部西南公路运输总管理处,晤其副局长王世析,询长沙与贵阳间之交通。据王云,公路运输局现有车三百辆,在行驶重庆经贵阳至柳州,及长沙经贵阳至昆明各线。惟运输极拥挤,小包车购票已至十月间云。
  但尚有190 部自香港新购未来,此项车来时或可设法。至于军事委员会之西南运输处虽有车二千辆,但有九万吨之货待运云云。出。回四堆子。余别唐臣、刚复。
  至司马里,知二姊已至沉陵,并知李敬婉赴桂林、伯秋回长沙。九点至留芳岭留芳里五号晤伯秋。十点半回。
  接沈鲁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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