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4年)2月28日 星期一 湄

晨雨已止,侵晨二点至三点 4.4 mm。天阴。晨7.1°,午后 15.0°。
泪晨雨已止,侵晨二点至三点 4.4 mm。天阴。晨7. 10 , 午后 15.00。

  晨六点半起。八点至大膳厅作纪念周。首请洽周报告中央训练团情形二十分钟。余继续报告仁斋殴打。余提及此事,使余内心冲突几不能抑止,半晌不能成语,因余思当时相打情形实极愤懑也。余认为最不合理者,即上午在仁斋王绥旃与朱鉴华二人殴打以后,至下午使二人复重演武剧,此乃不近情之至。且学校既为机关,有导师、教授守院长,不诉诸于当事人,而诉诸于武力,真可谓教育的失败。
  九点回。唐世忠 (2月11日作”唐世宗” )、林汝瑶、许道夫来。又舒厚信来报告,谓昨日总务方面失去事务处之印件多种,因此房间洽周住在内也。许道夫报告账目清查,知朱北泉尚亏洋七千元,欧阳麟辉款二千九百元并一老担米,黄振国为购置有三万七千元之款未报账,每月所用柴与油均二万四千元,而购柴时均无收条,以均售自市中也。
  午后偕洽周至县政府晤谷润枫县长及熊司法官,知伤害罪轻伤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一千元以下罚金。回。即决定招刚复、邦华、斯大、文晖、步青、洽周六人在办公室内之卧室中,余报告决定办法,即农经助教朱鉴华停职,研究生张约翰开除学籍,范少卿、李金铎各记大小过各二次,四年级生赵鸿举与周崇酉(农艺)开除。谈二小时。经蔡、吴二人之说情,将赵、周减等,改为勒令退学。即出布告,时已六点余。布告由洽周拟稿,谓此次仁斋事件,越出校规,纪律荡然,至堪痛心,将肇事学生严予惩处,以肃校风而做将来云。不料农院学生在外窃听,故方散会而罗风超、许道夫已先后来为赵、周说情,余晚膳时陈鸿逵与沈文辅又来,未几全体农院教授均不期而至,自然系学生所召集无疑。余乃请蔡院长来。谈论极剧烈,均以为处置不平,对农重而理轻。余再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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