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新
徐建新,1963年11月出生,浙江衢州人,1985年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和美国肯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导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东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十四届浙江省纪委委员。
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3年获聘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入库教师,多次担任国家、省级调研课题负责人。已发表论文100余篇,并出版有《司法前沿问题思辨与探析》等专著。
履历
2017.03——2018.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8.05——2018.1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8.1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