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旗,男,1963年7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94年浙江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讲师。 现任湖州市政协副主席。历任湖州师专教师,市体改委副主任,市体改委副主任、民建市委副主委,德清县副县长、民建市委副主委,市长助理、民建市委副主委、主委。是第九届省政协委员,民建五届省委委员、六届省委常委。 2003年5月任湖州市副市长。 2011.6在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一次全会上,当选为民建湖州市第八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6年9月,免去方新旗同志的民建湖州市委会主委(兼)职务。 2017年4月任湖州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