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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霞翟(1913—1981) | 叶霞翟(1913—1981) | ||
<br> | <br>叶霞翟,又名李英华,化名李英,笔名叶华。浙江松阳县城西屏镇北门人。l929年毕业于处州联立女子简历师范,在松阳县立城淑女子小学任教。因不满包办婚姻,只身去杭州,1931年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1935年入浙江警官学校。193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毕业后,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系、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44年回国任成都光华大学、金陵大学教授。1947年与胡宗南结婚。1949年赴台湾,1981年在台湾病逝。著作有《家政概论》、《家政学》、《新家政学》、《婚姻与家庭》及论文集、散文集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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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1929年,在浙江省立处州初级中学师范讲习科毕业后,在松阳县立成淑女子小学任教。 | <br>1929年,在浙江省立处州初级中学师范讲习科毕业后,在松阳县立成淑女子小学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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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霞翟(1913—1981)
叶霞翟,又名李英华,化名李英,笔名叶华。浙江松阳县城西屏镇北门人。l929年毕业于处州联立女子简历师范,在松阳县立城淑女子小学任教。因不满包办婚姻,只身去杭州,1931年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1935年入浙江警官学校。193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毕业后,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系、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44年回国任成都光华大学、金陵大学教授。1947年与胡宗南结婚。1949年赴台湾,1981年在台湾病逝。著作有《家政概论》、《家政学》、《新家政学》、《婚姻与家庭》及论文集、散文集等。
1929年,在浙江省立处州初级中学师范讲习科毕业后,在松阳县立成淑女子小学任教。
1931年,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后转入浙江省警官学校。
193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毕业后,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系、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944年,回国任成都光华大学、金陵大学教授。
1947年,春与胡宗南结婚。
1949年,赴台湾,任“教育部”特约编纂、台北灵粮堂执事、“中央妇女工作指导会议执事委员”、“中央青年工作会兼任委员”。
1962年,应张其昀之邀,协助筹办中国文化学院。历任教授、训导主任、教务主任、家政系主任、家政研究所主任、副院长等职。
1967年,任台湾省立台北师范专科学校校长。
1969年,赴夏威夷东西文化中心和夏威夷大学研习特殊教育。在中国国民党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
1970年,在台北师专开办智能不足儿童教育师资训练班,培养启智班师资。
1974年,出席在葡萄牙召开的欧洲区伤残重建会议。
1976年,连任中国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1980年,从台北师专退休,专任文化大学家政研究所所长。
1981年4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