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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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6年至今任教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