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献文
朱献文(1872—1949)
原名昌煌,字郁堂,浙江义乌雅治街(今赤岸镇雅治街村)人。由拔贡考入求是书院,后入京师仕学馆,研习法政。1949年4月8日,朱献文在金华与世长逝,归葬于赤岸挂网山。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选派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回国后,在法律编订馆任《民法·亲属》篇起草员。三十四年应试中法政科进士,次年授翰林院检讨。宣统三年(1911),为资政院议员。中华民国建立后,历任国务院法制局参事、大理院推事、江西高等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对推行法制颇多建树。1922年,调任江苏高等审判厅厅长,因军阀混战,阻碍法治,于1927年挂冠归里,又挂名任司法院参事。抗日战争前,奉命视察河北、山东、山西、绥远、察哈尔诸省司法工作;抗日战争前期,应国民政府聘视察浙江、江西、福建等省司法事务,所提建议均被次第采纳施行。1942年,日本侵略军侵占义乌,避居缙云棠慈。1945年,浙江省临时参议会成立,当选议长。一生布衣蔬食,不事奢华,子女婚嫁,仅设一二便席,繁文缛节尽免。晚年信佛,隐居金华。弥留时,嘱薄殓简殡,毋以金银及完整衣物入棺,祭祀须用素餐,禁备酒肉。生前俭朴平易的作风,至今为人称道。
雅治街朱姓是个望族,门风蔚继,代有名人。可朱献文的父、祖几代却都是朴实的农民,家景贫穷,生活艰辛。其父朱增秀并不气馁,他栉风沐雨苦苦操持着几亩薄田,一家人节衣缩食供朱献文上学。朱献文的启蒙老师是壁斋公,壁斋公治学严谨,名闻乡里。在严父良师教诲之下,朱献文一入私塾就脱颖而出。他读《三字经》、《百家姓》、《干字文》、《干家诗》都很用功,自幼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年稍长后,研读经义、史学、八股文都很刻苦,表现出过人的才气和毅力。更兼父、师严于督课,所以学业大进。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丁酉科拔贡,夺得魁首,名噪全县。随后自求是书院入京师大学堂,毕业后参加留学竞考,以优异成绩被清政府录取。光绪二十八年(1902)东渡日本,入京都帝国大学攻读法政,毕业时获法学士学位。回国后即被选拔到法律编修馆,参加修订《大清律例》,成为《民法·亲属》篇的起草员。经过几年实践,朱献文发现当时施行的律例疏漏颇多,他多次向清政府进言修订。鉴于他立论有据,说理精辟,为清廷官佐所刮目。光绪三十四年(1908)中法政科进土。宣统元年(1909)授翰林院检讨加四级,被封为通议大夫。宣统三年(1911)任资政院议员。
1912年,朱献文由国务院法制局参事转任大理院推事,他满腔热忱地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立法的种种建议。1914年,朱献文任江西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期间,他曾增设高等法院分厅于赣州,创建了全国首批“全省承审员”。制度严明统一,人员全部由厅委派,均与正式法院无异。此举深为中央所重视和赞赏,并令全国各省次第推广。1919年6月,朱献文以政绩卓著,调任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于是他致力于法治建设,大刀阔斧地革除积习和流弊。在任三年,政绩卓著,交口称誉。但由于他刚正不阿,执法从严,难免得罪了一些权贵,故于1922年6月调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但他依然直陈时弊,赏罚分明,积极宣传法治,坚持司法公正。1927年,齐鲁战争爆发,法治工作受到严重阻碍,他因而挂冠还乡。1929年5月,朱庶及在南京中央军校毕业前夕,由于叛徒出卖学校中的“中共地下党总支”,因而他与其他17人一起被捕入狱。朱献文获悉后,多方奔走营救,据理为其抗争,终于使朱庶及与其他12人一起于1931年4月得以无罪释放。
1930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简任他为司法院高级参事,迭领嘉禾在绶、嘉禾宝光勋章。不久,又任视察山东、山西、河北、绥远、察哈尔等省的司法专员。期间,他全面开展社会调查,广泛听取各地司法部门的意见。后因弹刻郑毓秀,与司法院院长王宠惠意见相左,辞职回家。1937年7月,日军侵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朱献文以年事已高为由辞职回籍。1939年春,浙江省筹备设立省临时参议会(简省临参会),朱献文应阮毅成所请,以共赴国难为重接受委任,到永康(其时省临参会设在永康之“下园朱”)参加议会工作。自此,他常往来于永康、金华、义乌之间,凡有见闻,必直相陈。1939年11月6日,省临参会举行一届二次大会。会上,朱献文提出了“请妥筹保长办公费以奠定自治基础”之议案,其案文为:“查地方自治,以保甲为基础,……各县办理兵役和派募抗卫捐等要政,均由乡镇层转保长办理,保长据实际推行之地位。按保长办理之务繁简轻重,酌定每月必须之办公费,可否即由各县官契卖价与屠宰税两项收入,拨成发给”朱献文这一议案,因果详阐,说理透彻,筹资有方,乃省临时参议会中对于健全地方自治、充实基层力量的唯一议案。该议案通过后,送达省府,并由中央实施。
1940年5月6日,浙江省召开省临参会一届三次大会。在开幕典礼上,朱献文代表全体议员,一反往日议会开幕闭幕致词者的客套话之俗套,而是义正词严地说:“省政府与本会,图谋福利全省民众之目的,则彼此相同,目的既同,彼此即应互相体谅……和衷共济,不可以掺杂丝毫意见;……凡属忠勤廉洁之公务员,诚宜曲加爱护,若属贪污,即应秉公纠察,依法严绳;……望省府,当用则用,可省则省,念财力艰窘,来日不难。使效果与经费臻于平衡,毋愧对提赋税之浙民。”他这一番铿锵之声,在座之人无不为之动容,其直声遍于全浙。
朱献文端庄稳重,举贤荐能一丝不苟。他家常有人来求情,欲谋一官半职。他一视同仁,先听其陈述,尔后当场应试。对有培养前途者,因势利导,指出其努力方向;对才华确实出众者,量才录用、举荐。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聘请朱献文为司法行政部顾问,视察浙江、江西、福建三省司法事。1942年5月,日寇进犯浙赣线,永康、金华、义乌相继沦陷,朱献文避居缙云棠慈。其时,他虽已71岁高龄,但仍翻山越岭,穿梭于各地,了解司法情况,审定司法报告。先后提出70余条意见,均被中央立法院陆续采纳施行。朱献文也很重视教育。金华沦陷后,金华中学大批学生失学。他获悉此事后,十分痛心,特邀请校长方豪到缙云考察,并建议迁校到棠慈的金竹。方豪接受迁校建议,使金华中学重新开学。1943年,议长陈晚圯怀病故,朱献文继任议长。1944年12月5日,省临参会二届三次大会在云和举行,朱献文以议长身份致词:“本席今年七十有三,本可在家安逸,维念国势临危,激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息尚存,此志岂容稍懈之大义,勉策衰庸,来以与诸同仁共与会务。”
朱献文其时虽已年高,但事必躬亲,一丝不苟。其对于省政府,也真的尽到诤友的责任。后因目睹国事日非,自叹爱国有心,救时乏力,遂于抗战胜利后,乘浙江省参议会成立之际,辞职归里,息影林泉。朱献文虽然辞职归里,但其心不泯,仍然密切注视着国事。1948年2月,他对阮毅成力斥高等法院院长夏勤公德私德均差、能力薄弱和原浙江高等法院院长郑文礼利用职权谋私等等,可见其关心吏治,情之迫切。
1948年9月,朱献文积极支持爱国青年楼望云等人策划成立“义乌民报理事会”。他担任名誉会长并亲笔题字“为民喉舌”作为创办《义乌民报》的宗旨。在他的关心和支持下,《义乌民报》的编辑和记者,目光锐利,笔端公正,有弊必揭,不平则鸣,使该刊物成了针砭时弊,抑恶扬善,移风易俗的活教材。
造福桑梓
1923年以后,朱献文一年一度回家探亲。他每次回家,乡邻四舍、亲朋故交慕名而来探望的、求见的人络绎不绝,期间更不乏地方官员和他乡、邻县的知名人士。他不论地位高低,贫贱亲疏,在会见时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人不准带礼品,否则不予接见。朱献文平易近人,在会客时,常常起身恭迎门前,礼貌让坐,不时为客人斟茶例水。会见地方官员时,从不以位压人,以势凌人,而是耐心地听取他们的反映,满腔热情地向他们了解地方工作的情况,并进行指导;会见农民朋友时,问寒问暖,亲谊倍加,抑制陋习,启发新知;会见有求者时,动之以情,量力而行。凡是他会见过的人,无不为他的至诚和宽厚所感动。当地百姓称道:“像献文这样尊重穿草鞋人的官,在官场中是找不到的。”朱献文每次回家乡探亲,总要为本地的父老乡亲带上一份可心的礼品。这些礼品大多是外省的优良稻种、麦种、豆类,或是新培植出来的蔬菜果苗。当地群众称颂他:“献文一生行善积德,造福于民,功垂千秋。” [1]
1922年秋,朱献文回家探亲,时值家乡暴雨成灾,洪水冲毁村前溪堤,不少良田被淹。他目睹一些农户颗粒无收而为之痛心疾首。遂亲自登门抚慰,并慨然解囊相助。发动全村群众运石砌磡,植树护堤。对一些重灾户给予物质上的救济,使之度过了难关。朱献文的一生是研究立法的一生。他在考察立法过程中,深知社会教化和立法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因而特别注重文明教化,且一贯主张文明教化应从小学抓起。他早在京都时,就曾多次致字书村里,建议本族创办龙溪初等小学堂。后听说村里对办学方法模糊,资金短缺,他毫不犹豫的捐出自己节余之钱,并详尽地阐述了办学方式及聘请师资的标准和教学细则,使龙溪小学堂的设备及规模一度成为义乌南区各校之冠,远近慕名前来求学者多达数百人。
自清末至民国,毒品泛滥,危害全国。上至达官贵人,下至痞棍庶民,吸服“白面”、“红丸”者比比皆是。雅治街村也不例外,有10余人深受其害而不能自拔。朱献文闻言把嗜毒成瘾者全部集中到祠堂,向他们陈述吸毒的危害,力劝大家戒绝。一切戒毒药品及日常费用均其承担。受害者闻后无不感激涕零,皆决心与毒品决裂。
按照旧的习俗,大年初一,各村的男子,不论童叟都可以到祠堂或祖宗坟前烧香支馒头、分大块肉。但妇女就没有这个权利。朱献文认为这一旧习太不合理。于是,他邀请同族长辈、耆宿,以自己的意愿和诚恳的态度向他们征求意见。他说:“男女应该平等,女人也同样可以支馒头。”其时,宗室耆老、长辈都敬仰朱献文之为人,谁也没有提出异议。是时,雅治街妇女个个奔走相告,盛赞他的无量功德。在尊重女权、反对童养媳制度、倡导妇女解放方面,朱献文仁慈如母。他撰文说:“族中有虐待者,先以当视如己女之言劝之;不听,则以不应肆虐无辜之言责之;若不听,则挺身捍卫之,纵因此招怪怨而不恤。”在他的倡导、保护下,使不少妇女免遭杖蒺之苦。朱献文的妻子毛淑人并不识字,但他从不歧视,而且体贴入微。为使妻子稍懈,有时他还“躬自治具饷客”。
塔山乡之云黄山麓,原村三座宝塔,据传是南朝傅大士在山上修行所建。清康熙十六年(1677)八月二十七日夜间全被大风刮倒,使云黄山黯然失色。1934年,塔山寺住持欲行重建,苦无资金迟迟不敢动工。朱献文得知后,除自己掏钱慨然相助外,还分别向省内义乌籍的8位县长和友人募捐,请他们鼎力相肋。结果很快就募集了数万银圆进行重建,因而才有现存宝塔的壮观,使云黄山重新焕发出往昔的雄姿。
嘉言懿行
朱献文,事亲至孝。其父曾对他说:“全族中已有70余年不仅同姓中没有争讼,就是异姓之间也没有争讼事发生。大家都安居乐业,敬老爱幼,抱朴而行,代代相传。”在朱献文的心目中,父亲是他为人的楷模。尤其是对其父虔诚地赡养祖父卧病在床整整12年之久感叹不已。他说:“先考朝夕亲视汤药,小心侍奉,经久不懈。”耳濡目染父亲的身体力行,养成了他清心寡欲、从善如流的本质。所以,不论任职何地,他都千方百计将父母亲接到任所颐养天年,共叙天伦之乐。1945年冬,他出任省议长时,有一次到街上去理发。为了节省时间,他特地找了一片偏僻小店,理发师傅不认识他,按常人三下五去二地给他草草理完发,他感谢理发师傅的快捷,于是掏了一块银圆相酬。朱献文离店后,他人向理发师傅介绍道:“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朱献文。”理发师傅惘然不知所措。时隔一月,朱献文再次登门理发。该师傅诚惶诚恐,虔诚地为他剪了又剪,刮了又刮,洗了又洗,整整化了半天时间才理好。搅得朱献文心急如焚,仅付他一个铜钱。朱献文说:“上次你替我快速理了发,使我赢得了不少时间,所以我给了一块银圆相酬。今天你却浪费了我许多时间,有道是一寸光阴一寸金,你想想,你今天给我损失了多少钱?”此事一直被后人传为佳话。朱献文经常自审道:“须审每日用于职务上之精神,与所得之薪俸是否相称。”
1947年5月,雅治街小学教师叶守诚曾向他讨教说:“先生德高望重,官居高位,生活却何以如此俭朴?”朱献文听后,淡淡一笑说:“善味实较美味为嘉,故吾宁每日节口腹之款,日积月累,每岁以节余之款,多作一二件善事,吾心快之。”接着,他以极严肃的口吻说:“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若美食华衣,与盗何异!”朱献文一生布衣蔬食,不事奢华,子女婚嫁,仅设一二便席,繁文缛节尽免。他有时坐轿回家,总是在离村里许即下轿步行。外出作客,亦总等轿夫就餐后才入席。平时,朱献文设家用日记账,并提词于账本封面:“勿奢勿悭,节之以礼;堆金积玉,来去分明;以正当之道取之,向正当之途用之;月计如有盈余,则妥善存储,可免窘迫时求人,兼可济人之窘迫。”他为国勤劳,数十年如一日。尤其晚年,目睹国民党反动派挑起内战,百姓涂炭,痛心疾首,心力交瘁,终致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嘱咐家人在他百年之后薄殓简殡,切不可用金银珠宝及完整的衣物入棺。祭祀时须用素食,禁备酒肉。1949年4月8日,朱献文在金华与世长逝,归葬于赤岸挂网山。
朱献文出身于科举,以封建士大夫转人民国。他一生平庶狱,政绩宏谟,嘉言懿行,光辉勋功,卓著于史册;他资深位显,但不固执于旧习,能适合于新知。他以“清、慎、勤”三字自励,其思想境界、勇于奋发之精神,足以启迪后世之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