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锋
李铁锋(1917-1984)
李铁锋,原名李俊明。山东博兴县西关村人。曾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温州地委书记。
1933年考入五县(高苑、博兴、蒲台、青城、桓台)联立乡村师范,1937年又考入山东乡村服务人员训练处设在济宁的农业指导班学习两个月。回乡后任菜园村小学教师,参加抗日救亡活动;7月,经中共博兴县委介绍去山东抗日军政干校学习;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中共临淄县委特派员。1939年7月,长、桓、临、益四县边区行政办事处成立,李铁锋任民政科长,翌年3月任办事处主任。1940年5月,李铁锋当选为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县长,他提出休养民力,取消银两征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等施政措施。1941年春,李铁锋领导全县干部群众先后处决了汉奸队长李维信、恶棍齐法子和叛徒高法洲等人,歼灭了南石桥据点的全部伪军,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的抗战热情。1942年5月,李铁锋任临淄县长兼县大队队长。因县独立营长王砚田叛变投敌,日伪军疯狂扫荡,环境恶化,李铁锋同县大队政委孙成才带领少数同志留在敌占区坚持抗日斗争。翌年12月15日,李铁锋带领十多个武工队员驻广饶小常庄,被数百名日伪军包围,李铁锋负伤被俘,敌人酷刑审讯,他只字不吐,并与战友挥笔写下日军侵华十大罪状,还利用放风机会串联难友,发展内线关系,开展狱中斗争。1944年,经中共渤海区党委批准,以被俘日军飞行员山田为交换条件,将李震、李铁锋等40多名被俘人员营救出狱。1945年初,李铁锋重返临淄任县长兼县大队长,他出生入死,开展游击战,拔除伪据点,打开新局面,被誉为“模范县长”。
1946年李铁锋任中共临淄县委书记兼县长,他亲自到基层搞土地改革试点,先后组织发动5000名青年参军,全力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10月,任渤海区第四专署副专员,不久为专员。1949年初,渤海区组建南下干部纵队,李铁锋调干部纵队第四大队任大队长,途中遭国民党散兵、土匪伏击,右臂负重伤,出院后任温州专署副专员兼中共温州地委秘书长。1951年后,任中共温州市委副书记、书记。1954年任中共温州地委书记兼中共温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委员。1958年任温州地委第二书记,1961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温州地委副书记。
“文化大革命”时期,李铁锋遭诬陷迫害被定为叛徒,开除党籍、政籍,全家到农村劳动。1971年李铁锋恢复了党籍、政籍及原职工作。1974年2月,温州两派群众组织发生冲突,李铁锋被诬为黑后台,再次被开除党籍、政籍,受到无休止的揪斗。1977年10月,中共浙江省委为李铁锋平反,任命为浙江农业大学党委书记。1982年10月,调任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984年1月25日,在中共浙江省委领导干部整党学习班学习期间逝世,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