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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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刚
王伟刚
<br>部先进工作者。1941年生,浙江省慈溪县(今慈溪市)人。1964年8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并在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参加工作,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先后担任20多个电厂项目的总设计师,使电厂成为设计院重要的民用设计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作为技术谈判负责人,参加了三项重点程的合同谈判,组织编写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种文件,做出了优异成绩。1985年被核工业部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br>部先进工作者。1941年7月生,浙江省慈溪县(今慈溪市)人。1964年8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工程系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在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参加工作,曾任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院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核学会理事,山西省能源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核学会副会长。
<br>他长期从事科研设计工作,作为院总工程师,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重点核工程设计,曾多次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及中国核学会组织的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撰写的关于核燃料生产工艺过程
改进及工厂节能等方面的多篇论文在核工业系统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他参加或主持完成的工程设计分别获得过全国科学大会奖、核工业总公司优秀设计一等奖、三等奖,为我国核工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核工业转民过程中,他积极开拓民用工程设计,在电厂优化设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1995年担任院长以来,他着力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狠抓设计质量管理。使核七院一次晨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成为“太原市文明单位”,为核七院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曾获“核工业部劳动模范”(1985年)、“山西省国防科工办劳动模范”、“核工业总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称号,事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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