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权,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入党。浙江财政学校财政专业、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审计师。曾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委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

履历
1982.09——1984.08,浙江财政学校财政专业读书;
1984.08——1987.03,浙江省审计局审计一处工作;
1987.03——1989.03,浙江省审计局审计一处科员;
1989.03——1991.05,浙江省审计局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其中:1988.06—1989.06 下派萧山财税局锻炼);
1991.05——1994.10,浙江省审计局财政审计处主任科员(其中:1992.04—1994.04 下派三门县审计局锻炼);
1997.10——2000.09,浙江省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副处长(其中:1997.09—2000.07 在浙江大学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3.12,浙江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2003.12——2006.08,浙江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
2006.08——2007.01,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浙江省纪委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组长、浙江省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监察专员;
2007.01——2012.04,中共舟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2.04——2012.06,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纪律检查组组长、监察专员
2012.06——2013.08,浙江省纪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3.08——2017.01,浙江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7.01——2017.06,浙江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7.06——2017.12,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7.12——2022.07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07——浙江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