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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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15日学校在浙江大学校报上公布了浙江大学校标设计稿的二个方案。根据校领导的意见,校长办公室同时委托工会和团委,发放了1200份印有两个方案的选票,分别征求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通过比较,大多数师生员工倾向于方案一,即以传统的“求是鸟”为主体所构成的校标设计稿。认为表现刚健、博击个性的“求是鸟”已作为浙大的象征,并在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而,保留二三十年代浙大校徽中求是鸟的基本形状,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历史的继承性。同时有些专家认为,通过对传统“求是鸟”图形结构的简化,强化了求是鸟形象的气质特征,这也是有意识的再创造的典型化过程,但腾飞的气势刻划得还不够。

校长办公室汇集了有关意见后,向校长作了汇报。在1991年1月22日举行了校务会议上,学校党政领导对校标方案作了审议,认为二个校标设计方案在设计思想和表现形式上各具特色;同时肯定了方案二在形式上有一定新意。经过讨论,校务会议基本确定方案一作为校标,提出对求是鸟图案应再作适当修改,并略放大些,英文校名采用黑体。据此,校长办公室在方案一的基础上重新作了调整和绘制。1991年1月31日的校务会议再次审议了修改后的校标。这样,校标获得正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