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7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杭州

睛。晨44°,办公室42°。中午51°。晚44°。
杭 州睛。晨44 。,办公室42°。中午51°。晚44 0 0

  法内〔阁〕Ramadier 辞职, Leon B1um 重组阁。Marriage of Princess Elizabeth , heiress presumptiveto the 13 throne , to Lieutenant Philip Mountbatten , former Prinee of Greece. 今日陈建新等宣判监禁七年。
  晨六点四十分起。严寒如冬,指为僵。天虽晴朗而发西北风,此种天气〔似〕贵州。晨九点半,高等法院宣判陈建新、黄世民、邸伯瑾三人,以内乱罪名监禁七年。今日余与制南均未往昕宣判,仅训导处派人往,故假南来告余始知之。余觉此判决实嫌太重。因起诉书无非说三人有辅助共党叛国之嫌疑,是从犯而非主犯,故可判重三年半至七年。而今判决是主犯,故最轻七年也。据说判决重要根据是于子三之口供,而于之口供曾签字,但据徐家齐律师之亲见,所签字似系警录口供之笔迹。此点是否确凿,待查。据今日徐家齐与李浩培二人之意,似有政治压力,由党、政二方加诸孙鸿霖,因之孙不能不令张庭长从严办理,因此案政治性重于法律性也。
  午后一点半徐家齐来,约四点召学生理事谈话。四点到理事二十人,及徐律师、李浩培、俶南、斯大、邦华诸人。余与俶南、浩培及徐律师均谆谆告诫,以此次判决虽嫌过重,但校中只能以法律解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晚学生开代表大会,佩甫、斯大列席。决定罢课三天,自礼拜六至星期一,迎灵事作罢,并欲请余早日赴京各点。
  今日为英国公主Elizabeth 与希腊王子Capt. Mountbatten 结婚之期, BBC 广播用16.5 meter 电波,余与允敏、彬彬在楼下昕元线电,极为清晰,婚礼在伦敦时间11一12 A. M. ,即此间下午7-8 点也。
  判决陈建新、黄世民、挪伯瑾七年徒刑,法院引《刑法》第100 条”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因认定三人思想左倾,组织新潮社,在浙大争取自治会代表席次,秘密参加中共所领导之”学联”,组织读书会阅读左倾书报,在奉化设立农场,筹划活动经费,于各地分设秘密机构,已与共党〈共〉〔元〕异也。
  寄陈锡臣文一篇 吴士选挽太夫人联一幅 徐浩治丧处挽联一幅 Brooks函 王仁东函 Charles H. 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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