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8年)8月19日 星期四 莫干山回杭州

晨晴莫干〔山)77°。下午杭州、191°,晚86°。

莫干山回杭州 晨晴莫干〔山)77°。下午杭州、191°,晚86°。

  北平开始传学生,有三十多人送特种法庭。〔补示:特务来校捕学生〕晨天未明即起。在晨光亮微中与希文吃咖啡、面包。叔永亦先起。日出后拍一照,即叫毅成之门告别。余同来不能借往,有始无终,甚引为遗憾。给仆人老韩(东关长塘人)四百万元下赏,雇一挑夫(三百六十万元) ,借希文大步下山。6h 40’出发,七点半即到鹿村管理局,与冯世则谈数语。7:40 龚司务车出发,一路平JI顷。
  因早晨路上温度低,无车胎爆发之虞,故一路无患。此次余在山一天二晚,仅用面包等(糖)六百万元,上山挑夫、轿一千万元,下赏四百万元,挑夫三百六十万元,游泳二百万元,实只用二千五百万而已。所带一亿五千万元,余数还了学校。
  8:50 到杭州。先至九莲村松庐晤刘英士,时渠方起床,而会报处之委子匡已先在。谈三十分钟,约于下午四点去看省府主席陈公洽。九点半回。振公、定安均尚未到办公。与孙斯大谈,约定十一点请李浩培及顾俶南来。晤允敏,知余前天离家后,松松之温度即于下午高升,次日38 0 C余,昨、今均在39 。以上。余甚觉烦恼,但回家亦稍安心耳。十一点刘英士来。此次要浙大与省府合作逮捕,完全由于国府之命令,己见沪杭报端。而刘英士怕省府不通知学校,擅自人校而捕人,因之坚欲要省府于捕人以前将名单示余,得余同意。余与俶南、振公均以为不便。盖学校不能指定何人要逮捕也。但因事先已与陈公洽约好,故四点借刘英士、孙斯大二人同往,即在陈公洽会客室相谈,到特种法庭庭长王家帽、首席检察官袭朝永、会报处秘书委子匡(绍兴同乡会会长)、统计局俞嘉庸。省府交出学生名单,系中央发下者,计十九人。其中有教员四人,即张君川、冯斐、曾明洲及附中化学教员胡君。学生名单中多系离校者,而蒋世澄居第一名,可知此名单之不可靠。余与孙斯大说明,学校只知学生在校是否守法或〔安〕分守己,更不知其暗中有何活动。如欲逮捕,必须有确切之证据。陈公洽主张不要牵连太多,至多三人。由俞嘉庸指定吴大信、楼宇希及李浩生。余不知吴大信、楼宇希为何人,李浩生则一度为代表,故知之。余等并不加以可否,但三人恐均不在校也。六点回。游泳。晚晤晓峰不值,晤增禄。
  寄E. J. Brill 书店(支票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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