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嶷(1925- )
周大嶷,1925年8月生。湖南湘潭人。194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学院化工系。解放前,曾在上海宏兴染料厂(现染化六厂)工作,参与合成染料生产。1949—1958年在沈阳化工研究院。1958-1965年在北京化工研究院工作,分别从事染料及中间体、石油化工的科研开发、技术经济研究及工业研究院科研管理,曾担任实验工场(车间)主任、研究室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1965-1976年在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工作,任研究院中试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丁烯氧比脱氢及顺丁橡胶的中试开发。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其间1971-1975年,两次借调到甘肃省燃化局(现石化厅)参与组织甘肃省长远发展规划(石油化工部分)编制。1976年到原化工部岳阳化工总厂(现中国石化总公司岳阳石油化工总厂)工作。从事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等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石化总公司巴陵石化公司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化工学会石油化工学会理事。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聚酯胺技术开发中心董事长。《合成纤维工业》编委会主任,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岳阳市科协主席,湖南省浙大校友会副理事长等职。
合编《石油化学工业技:术与经济》(中国石化出版社)。
曾以参与巳内酰胺生产技术攻关,获1978年湖南省科学大会奖,以组织丁烯氧化脱氢中试,被列为1986年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受奖者之一。
人民日报 1979年11月 » 第2版()专栏:
不纠缠家庭社会关系 重在个人实际表现
非党干部周大嶷被任命为副厂长
据新华社长沙电 新华社通讯员吴谷平报道:出身于地主家庭的非党干部、副总工程师周大嶷,最近被任命为有一万三千多名职工的岳阳化工总厂副厂长。
这家工厂是拥有七个分厂和其它许多下属单位的大型化工联合企业。去年,总厂党委就研究过提拔周大嶷为副厂长的问题。大家都承认,这位在一九四八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的化工专家,在一九四九年参加革命后,一贯有着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几乎天天都在工厂、车间里转,善于发现生产中的问题,并且勇于负责,敢抓能管,深得群众好评。在来岳阳化工总厂之前,他先后在东北化工局和沈阳、北京、兰州等地的化工研究机构工作过,精通化工专业,熟悉企业管理。他五十出头,年富力强,可为祖国四化大显身手。但是,车间副主任以上的领导干部都要由共产党员担任的习惯做法,束缚了部分党委成员的思想。他们认为周大嶷是党外干部,地主家庭出身,而且其父在解放初期被人民政府镇压,把这样的干部提拔到总厂领导岗位上,就不算坚持党的领导。因此,党委几经讨论,都不了了之。
今年夏天,在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岳阳化工总厂党委在非党干部能不能担任工厂领导的问题上,终于统一了认识。他们认为:一个工厂是否坚持党的领导,应该看这个工厂在党委领导下,是否坚决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生产搞上去,而不在于共产党员是否占据了一切领导职务。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共产党员应与党外的仁人志士团结共事,注意在革命事业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那种一切领导职务都要由党员担任的不成文的法,是极左思潮的产物,应该坚决摒弃。社会主义事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党只是一个领导核心,各行各业的绝大部分工作都是非党员做的。如果把一些德才兼备、很有能力的非党干部排斥在领导岗位之外,不充分地发挥其聪明才智,是不利于我们的四化建设的。对他们的看法,应着重于本人的实际表现,而不应该纠缠于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于是,总厂党委正式向上级党委呈送了任命周大嶷为副厂长的报告。最近,中共湖南省委批准了这个报告。任命宣布后,全厂广大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反映强烈,认为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就应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