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秉公(1928- )
生于1928年11月。江苏江都人。上海市测绘院高级工程师。195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系工程测量专业。先后在城建部、建工部综合勘测院华东分院等单位任技术员、工程师、党支部书记。1979年任上海勘察院副院长。1980年任上海市测绘处(院)副总工程师。1988~1993年兼任中国工程勘察协会理事。曾先后赴山东、黑龙江等省参与或组织近20个城市控制和地形测量。1959年参加编写《城市测量规范解释》。1979年起分别负责上海勘察院和上海市测绘处(院)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修订《上海城市测量规范》(第二分册),制订上海市测绘处(院)《技术设计规定》及《测绘成果、成图验收规定》、《技术总结规定》及《技术经济责任制试行方案》等。论文《城市测绘若干技术经济政策的研究》获1990年国家测绘局科技进步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