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男,1964年12月16日生,浙江桐庐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民革,大学学历,法学博士,教授。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履历
1982年9月-1986年7月,杭州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6年8月-1998年8月 杭州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任教;
1998年9月-2006年3月,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3年1月-2006年12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2006年3月-2007年3月 ,挂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任副院长。任教期间,为美国Valparaiso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并获得“我最喜爱的浙大教师”称号。
2006年08月,挂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任副区长。
2010年07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2年06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5年02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17年09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2022年5月,民革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朱新力为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