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珍(1896—1997)
李士珍,号梦周,字梦龙。中国近现代警察建制及现代警察教育的奠基人,有“中国现代警察之父”和“民国警界枭雄”之称。
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十七日出生于浙江宁海东乡雪坡村。自幼随伯父读书,后入私塾,于1913年入白峤村国民学校学习,1920年考入杭州之江大学。1924年考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二期习步兵。1925年9月毕业后,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任排长、连指导员、营党代表,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战争。1926年9月,参与筹办警官学校,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中校军衔。1928年10月,李士珍调任浙江省保安队第五团团长,驻防台州,肩负六县治安之责。李士珍在台州一年有余,打绿寇功绩卓著,有力维护了地方安宁。1929年12月,李士珍辞团长职。1930年,奉蒋介石之命留学日本,初入日本步兵学校,继而入日本警察讲习所(后改名警察大学)学习。1932年回国,后担任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参谋、国民政府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所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首都警察厅秘书,并建议将警官高等学校改名为“中央警官学校”并迁往杭州。接任该校校长后,他再次向蒋介石提出书面建议,请求更改校名并由蒋介石兼任校长,以期统一领导全国警察教育。1935年春,李士珍再度奉国民政府之命赴欧美考察警政。1936年,任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该校于9月1日改称中央警官高等学校(校长蒋中正),李士珍改任教育长。抗日战争爆发后,李士珍督率中央警官学校学生赴上海参加淞沪会战,防守上海。抗日战争中,负责中央警官学校西迁。学校迁址四川成都后,李士珍仍担任学校教育长。组织中国警察学术研究会和中国警察学会。开办了西北、东南警训班,为各级警政机构培训干部。1948年7月,出任中央警官学校校长,中将军衔。1949年赴台湾,仍任中央警官学校校长。移居台湾后即退出警界,曾数度考察欧、美、日各国警政。
李士珍自1926年接触警察教育,1936年到1949年长期担任民国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校长共十多年。对于民国时期警察建设影响深远,其警政理念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统一警政机构,划清警察权责。他主张警察权力应集中于中央。不满民国时期仅在内政部设立警政司,他认为应当学习德、日、奥等国把警察权力集中于中央。提出“今日之警察犹陷于支离破碎之境,指挥不统一,力量不集中”,原因在于组织不健全,统治权力微弱。二是他认为应当保障警察经费,改进警察勤务。应当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水平配置警察力量。三是他认为应当统一警察教育,充分发挥警察教育的功能,从而达到统一警政的目的。统一警察教育的同时,还应当确定警察教育的重心,合理确定警察教育培训设置的课程。既要培其智,又要养其勇!这一点也充分反映了警察业务对于警察的期待,同样也适用于现在的警察培训。李士珍还特别强调要保障和提高警察的待遇,明确警察的任用资格,以达到促进警察执法的职能。他的一系列建议都引起了政府对警察待遇的重视。同时,李士珍对西方国家的警政有深入的研究。他强调和提出的加强中央警察的权力、提高和强化中央警察机关的地位、具体警务管理中的警管区制都受到西方警政思想的影响。李士珍的警政主张不仅反映了警察行政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对当时的政治民主化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李士珍的警政著作主要有:《战时警察业务》、《周易分类研究》、《现代各国警察》、《警察行政研究》、《警察精神教育》、《台湾警察大学校史》、《怎样办理警卫》、《考察各国日记》、《警察行政之理论与实务》及《战后各国考察记》。
生平年谱
1924年,杭州之江大学毕业。
1924年秋,入黄埔军校第二期学习,参加军校孙文主义学会并为候补干事。
1925年9月,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任排长、连指导员、营党代表,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战争。
1926年9月,参与筹办警校,并任中央警官学校中校教育长。
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兵站总监部上校参谋。
1928年,任兵站总监部少将参谋长,同年冬调任浙江省保安第五团团长。
1930年,赴日本考察和学习警政。
1932年,回国任参谋本部参谋,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所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首都警察厅秘书。
1936年,任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校长,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抗日战争爆发后,督率警校学生赴沪参战防守南市,警校迁址成都后,仍任教育长,组织中国警察学术研究会和警察学会,开办西北、东南警训班,为各级警政机构培训干部。当选三青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常务监察、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和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1948年7月,任中央警官学校中将校长。
1949年,到台湾任中央警校校长,“国民大会”宪政实施研讨委员会台北区修宪第一研究组召集人,“国民大会”主席团成员,“行政院”经济设计委员会委员。
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
1993年8月仍当选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