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樑(1911一1938)
浙江新昌五马乡芹塘村人。1928年考入浙江大学农学院附设高级农科中学,毕业后又考入农学院农业社会系,1933年受聘到浙江处州十县联立农业学校任实验主任兼教员。1935年考入日本明治犬学专修科农业社会系攻读农业。1937年上半年回国。任新昌芹塘小学赞助委员会主席,为芹塘村争回租谷120石.办了芹塘小学。学龄儿童免费入学,书本、簿籍均由学校供给。1937年秋,任吴兴南浔中学生物实验室主任兼教员。1939年秋,经考试录取,被教育部派往滇西大理中学任教,后又到四川万县私立印川中学任总务主任兼教员。1941年夏辞职返里。1943年任新昌中学生物教员。先生对全册教材了如指掌。1945年起任新昌中学校长,仍兼教生物。1946年秋,赴上海筹募基建经费4000余万元,修葺孔庙,并建12教室楼房一幢。年底。奔走于省教育厅;费尽周折高中呈准立案。是年下半年的一天,县长蒋琰要校长开除高中部6名学生,先生以学校不参与政治为由,拒不执行。蒋琰恼羞成怒,借口“国库空虚”,欲停办高中裁减初中班级.激起学生愤怒,引起1947年“一一”学潮。同年1月12日.浙江省《东南日报》刊登一篇题为“新昌以校长董国樑为首发生共产党大暴动》的报道。翌日,上海某些报纸也相继发表了新中学潮的消息。先生被迫到上海避难。1948年到上海青年会中学(解放后改为浦光中学)任生物教师。1949年上海解放后仍在浦光中学任教。1952年被捕,次年被判五年徒刑。1958年刑满留场劳动。1962年获释回乡,坚持自食其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纠正了先生的冤案,上海市教育局给先生恢复退休教师待遇。从1982年起,为县第一、二、三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