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干(1919—)
陈干,城市规划专家。长期从事北京市的城市规划工作,参与提出城市“分散集团式”布局理论,积极主张建设卫星城镇,在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理论探讨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陈干,原名陈以淮,又名陈汉章。1919年8月2日出生于浙江省天台县城关镇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有较高的语文修养,中学时代,就有少量旧体诗、散文诗和散文在报刊上发表。1940-1945年就读于浙江省龙泉县浙江大学分校,后又在重庆中央大学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学习。1945年,大学毕业以后,曾担任过职业学校教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参加了南京中央大学的复校工程建设,后来到杭州之江大学任教,在此期间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和教学工作。在南京设计并建成花园住宅和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怀着参加新中国建设的迫切心情,北上参加革命,来到北平,投身到首都的建设规划事业中去。从此,与城市规划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他的终身事业。
陈干来到北平以后,被分配到北平市人民政府建设局企划处工作。当时正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为筹备开国大典,市政府把天安门广场的整治规划任务交给都市计划委员会和建设局。陈干有幸参加了此项工作,这是解放以后天安门广场的第一次规划,主要内容是确定旗杆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位置,并提出广场环境整治和天安门、东西三座门、中华门以及东、西大墙的整修方案。陈干具体负责广场旗杆定点、底座栏杆的设计和天安门城楼内部装修设计。在此期间还从事少量建筑设计,例如:劳动人民文化宫露天剧场、八宝山烈士纪念碑、木樨地原机械工业部办公楼等。
1950年,调至都市计划委员会后,开始参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50-1953年,任资料组组长期间,大量收集国外(主要是苏联)规划和建设方面资料,汇编刊印,为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提供了系统的参考资料。鉴于各位专家对北京总体规划的编制认识不一致,为了博采众长,北京市政府决定组成两个组,编制甲、乙两个方案。陈干参加了甲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当时,对于旧城区要保留棋盘式的道路系统,要强调城市南北中轴线,要保持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布局等从整体上保护旧城格局的思想已经大体形成。1953年,市委办公厅成立规划小组,在畅观楼进行总体规划的综合编制工作。陈干是总体规划草图制定的参加人之一。1953年,正式提出了北京第一稿总体规划方案,即“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该方案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正式上报中央。这一稿确定了北京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政策和城市布局,至今北京城市建设的基本结构均源于此。在此期间,陈干开始研究城市建设的政策,逐渐形成了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分析矛盾,形成观点,然后提出对策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习惯。
1955-1957年,北京市政府邀请以勃得烈夫为组长的苏联专家工作组来北京工作,帮助研究总体规划的编制。为此专门成立了都市规划委员会(亦称专家工作室),陈干任总体规划组副组长、组长,在都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郑天翔的领导下和苏联专家指导下,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城市建设政策和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2年时间,提出《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1956-1957年,先后举办了四次大规模的规划工作展览,共有中外各界16 000多人参观了展览,其中包括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党的八大代表和参加八大的35个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的代表,市党政负责同志和人民代表。陈干负责总体规划介绍,有幸直接聆听中央领导和各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由市委正式讨论通过,于1958年6月,一面上报中央,一面通知市属各单位遵照实施。
1958年9月,在当时形势下,对总体规划进行了重大修改,提出了新的方案稿。郑天翔直接领导此项工作,陈干是参与修改方案的执笔者之一。这个方案大大缩小了市区规模,压缩城市用地,大大增加绿化用地,形成了“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构想,在当时大跃进的形势下有效地控制了城市的盲目发展,为北京市区维持良好环境提供了条件,也为城市的发展留下极大的灵活性。该方案在市委讨论通过后由市委书记郑天翔向中央政治局作了汇报,总书记邓小平主持了会议,原则同意,照此执行。这个方案一直指导着北京的建设,直到1967年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原国家建委下令暂停执行为止。
从1950年编制总体规划开始,直到三易其稿,形成1958 年“分散集团式”的市区总体规划方案,陈干参加了全过程。规划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踏遍了北京地区的山山水水,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使陈干的城市规划思想逐步成熟,努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参与房山县石油化工总厂厂区总体规划、首钢在石景山区的发展规划以及参加北京地震震害调查等。1985年,在他参与指导下的分区规划,比较实事求是地补充了总体规划的不足,并且第一次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市区的广大农村开展乡域规划,填补了过去总体规划只表现城市、少反映农村的缺陷,使总体规划更深入一步。
陈干还十分关心北京地区的卫星城镇建设,1986年,他在北京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就卫星城镇建设的问题作了发言,他分析了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土地状况,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北京发展卫星城镇的建议。
30多年来,陈干多次出国访问,进行学术交流,曾到过苏联、保加利亚、奥地利、罗马尼亚、瑞士、美国、日本、新加坡,访问了许多城市。1988年11月,陈干代表北京市应邀赴日参加日本都市立法10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作题为“北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发言。他在会上概略介绍了北京在华北地区的地位和环境;介绍了北京城市形成的悠久历史和城市规划的特点;还就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的城市发展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宣传了改革开放10年来北京建设的成就,这个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热烈欢迎。
除了总体规划外,陈干还对天安门广场的规划、旧城改造的方向、城市的经济发展等诸多规划问题进行研究,有独到的见解。并且参加了对上海、福州、沙市、郑州、太原、张家口、秦皇岛等城市的规划讨论。
纵览世界城市的发展,不少历史城市都是从小到大“摊大饼”式发展,这个模式的弊病主要是容易造成人口过分密集,没有充分的绿化空间,随着城市不断膨胀,将使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带来大城市的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也无法为城市调整留下更多余地。在北京总体规划编制初期,也没有跳出这个框框。直到1958年,受到城市园林化与大地园林化思想的启发,出于控制城市盲目发展的需要,正式提出采取“分散集团式”的布局方案,陈干是参与制定方案的主要执笔人之一。
经过30多年的实践,显示了这种布局方式的优越性,陈干对其总结了以下五点。
第一,就1958年大跃进的直接后果来说,因为压缩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对大跃进中不少虚假的基本建设任务所造成的浪费及其对近郊农田、菜地的破坏起到了重要的抑制作用;第二,使得此后近郊菜地的发展逐渐趋向相对均衡;第三,随着对污染的加深认识,近郊尽可能多留出绿色空间(农田、菜地、林地、果园、四旁绿化、公共绿地、隔离带与河湖等),为北京市区这个大城市的环境保护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第四,为了近郊以地下水为水源的自来水厂,特别是三厂、四厂,保留了承受雨水以补给地下水源的开阔地带;第五,实际上也为城市建设预留更大的余地。所有这些,一部分是1958年修改市区总图时预见到的,一部分是在以后实践中逐渐认识到的。
在市区外围建设卫星城镇,与市区形成子母城形式,一直是北京总体规划的布局思想。但是,由于种种条件制约,长期以来卫星城镇的发展比较缓慢。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近10年来,远郊的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个县城依靠自身的经济力量进行了大量现代化建设,不断改变着落后面貌。陈干一贯主张发展卫星城镇,对沿山布置卫星城镇以带动山区经济发展方面,曾作过多年的研究。陈干认为:“在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北京地区卫星城镇的建设正面临一个新的阶段,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他把北京地区分成三个地带,即市区、远郊平原地区和山区。目前,农村经济虽然发展,但是远郊不如近郊,山区不如平原这个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城市人口向心流动的趋势未能扭转,既增加了市区的困难,又影响山区的开发。发展、建设卫星城镇,是解决矛盾、落实中央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必由之路。从长远观点看,卫星城镇建设非但能改变周围农村的落后状态,还将为市区腾出回旋余地,使三个经济地带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使首都更快繁荣。
陈干认为:50年代后期,在远郊建了一些工厂,都站住了脚跟,并有适当发展,成绩是主要的,是卫星城镇建设的“星星之火”,今天要进一步解决的是“燎原”问题。陈干建议把卫星城镇作为市区功能的延伸,作为市区的组成部分,应执行市区的政策和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工业,充分利用现有交通条件,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充分开发风景资源,发展旅游业和其他行业,促进城镇发展。
为了使卫星城镇健康发展,陈干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卫星城镇建设应使城市基础设施先行,生活服务设施同步发展。卫星城镇的规模决定于本地可能取得的水资源。在建设项目选择上,应该避免不适当地吸引中央某些不应该在京建设单位从外省市迁入,主要应接纳市区疏散出来的建设项目。必须解决好卫星城镇与市区之间有效、快速的交通联系。
陈干认为:“最主要、最根本的是利用市区多年来建设起来的物质基础作为北京地区经济建设的根据地,来进一步开发远郊,把卫星城镇建成生产型的,使之逐渐具有各自内在发展活力的小城市,从而使远郊各县,尤其是山区农村更快地发展富裕起来”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
(董光器)
简历
1919年8月2日 出生于浙江省天台县城关镇。
1936年 进入浙江省立杭州高级中学,毕业于浙江省丽水县省立联合高级中学。
1940-1945年 就读于浙江省龙泉县浙江大学分校,后又毕业于重庆中央大学工学院建筑工程系。
1946年 留南京中央大学从事复校建设工作,任助理工程师;并在南京华盖建筑师事务所工作。
1948年 在浙江省杭州市之江大学建筑系任助教。
1949-1950年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局企划处任助理工程师。
1950-1953年 在北京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任资料组组长。
1953年 在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城市规划小组工作。
1955年 在北京市都市规划委员会任总图组副组长、组长。
1957年 在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工作,先后任一室(总体规划室)主任、综合规划研究处处长、副总工程师。
1972-1986年 任北京市城市规划局规划研究室副主任,综合规划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建筑师。
1986年 在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任院总建筑师。1989年任院高级建筑师(教授级)顾问。
主要论著
1 陈干,高汉.“建筑艺术中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民族遗产的学习与运用的问题”的商榷.文艺报,1954(16).
2 陈干,高汉.论梁思成关于祖国建筑的基本认识.建筑学报,1955(1).
3 陈干,高汉.论“法式”的本质和梁思成对“法式”的错误认识.新建设,1955(12).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编; 中国科学技术专家传略·工程技术编 土木建筑卷 1.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4.06. 第396-4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