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女,1963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淄博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民盟盟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华东政法学院)。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巡视员,十一届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省妇联副主席,浙江省法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民盟副主委。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民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表性论著有 《宪法学》、《行政主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