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鹤娟
女,1922年3月生,浙江嵊县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研究员。民国37年(1948)毕业于浙江大学农化系。1948至1950年上海药物食品检验所技师,1950至1976年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师,1976至1983年医科院食品检验所副研,1983年至今预防医科院食检所正研。1952至1958年从事药品检验。1958至1976年协助公安部进行毒物分析。1963年起主编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1972至1977年参加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1979年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从事食品毒物检验近40年,在制定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检验和管理工作中贡献较大。主持参与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的建立和修订工作,主编相应的注解,对基层检验人员有很大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