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民 贺县人,194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农学院农经系。 1947年10月25日,浙大农艺系三年级学生于子三和同学郦伯瑾二人去祝贺农经系毕业生汪敬羞的结婚,因时间已晚,即留宿校友农经系毕业生黄世民、陈建新(新潮社成员)租住的杭州大同旅馆。 他们住下后不久,就有伪警二分局特务定了隔邻房间,于次日清晨二时拘捕了他们四人。10月29日下午6时20分,于子三死在上仓桥浙江保安司令部看守所。特务宣称是「畏罪自杀」。另外三人移交法院,被反动当局起诉,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