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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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力,男,1964年12月16日生,浙江桐庐人,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1]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9月-1986年7月,杭州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6年8月-1998年8月 杭州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任教;
1998年9月-2006年3月,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3年1月-2006年12月,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2006年3月-2007年3月 ,挂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任副院长。任教期间,为美国Valparaiso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并获得“我最喜爱的浙大教师”称号。
2006年8月起,挂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任副区长。
2010年7月~2015年2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5.02-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