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勋章
简介
抗战胜利勋章(Order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Victory)是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授予抗战有功人士的勋章。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8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了《颁给胜利勋章案》。10月10日公布《颁给胜利勋章条例》。次年1月8日,又修正为《颁给胜利勋奖章条例》。该勋章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
首批获授胜利勋章的共有94人。在此之后,双十节期间共颁布了十余道授勋令,有近千人获颁胜利勋章。国民政府公报从1945年10月10日陆续公布颁发名单,截止1950年,总计颁发22498枚。中共方面有毛泽东、董必武、朱德、彭德怀、叶剑英亦获此勋章。
抗战胜利勋章为金色八角芒星,圆形中心为时任国民政府主席的蒋中正头像,中心像周围为红底八颗金星,与芒星之间为多层光芒,章体和吊环之间有一章环,为黄绿嘉禾环绕国徽,银质多层结构,背面有一圆环,中间是中国地图,地图上有繁体文字“八年抗战胜利纪念”字样,圆环上面是制作局戳印,下面是编号。绶带为中间为红色,两边为白底蓝条。红色代表胜利,象征在蒋主席的领导下,在八年抗战中功勋卓著,使胜利之光辉四射。章环表示抗战胜利,国运昌隆,兆民勤于农事。
徽章授予标准
授予抗战期间,著有勋劳的国民,或贡献于抗战的友邦人员。
公务员的授予标准:
1.对于抗战大计赞划匡襄勋劳卓著者。 2.守土有功者。 3.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4.抗战期间服务八年以上且考绩优异者。
非公务员授予标准:
1.对于国防建设有专门发明或重大贡献者。 2.增加生产运输物资大有裨益于军需民食者。 3.维护地方、救助灾难、保育难童者。 4.宣扬正义、鼓励民气、作育人才著有绩效者。 5.受敌伪协迫不屈者。
浙大校友
1945.10.10
陈仪 程天放 陈布雷 顾毓琇 黎照寰 陈大齐 朱宗良 沈士远 陈念中 竺可桢 李士珍
1945.11.12
俞曰尹 李超英 谭熙鸿 朱君毅 王守竸 [[]]
1946.1.2
吴麟荪 陶冶公 罗宗洛 赵九章 吴定良 程孝刚 张耀德 [[]]
1946.5.5
史寿白 沈澄年
1946.5.7
吴允周 钱昌祚
1946.5.8
张肇融 周子亚 林一民
1946.5.9
程远帆 刘支藩 朱庭祜 吴觉农 沙孟海 袁敦礼 董守义 戴天右 汤吉禾 顾毓琇 徐诵明 何炳松 朱恒璧 侯宗濂 潘天寿 李季谷 洪式闾 刘宝善 邓传楷 方以矩 张元训 黄秉维 吉彭述 汤元吉 鲍国宝 恽震 吴福桢 孙本忠 朱凤美 刘淦芝 戴弘
1946.5.10
周尚 姚永政 杨公达 张镕 林彬
1946.10.10
刘奎斗 张协时
1946.10.12
沈策 吴钦烈
1946.10.14
叶彦世 施承志 吴其轺
1946.10.15
李永炤 吴郭荣
1946.10.17
方兆镐 张启华 裘桂元 沈庆增
1946.10.18
姜卿云 张元训
1946.10.19
郁秉坚 应尚才 张自立 胡汉文
1946.10.21
萧瑾 周殿伦
1946.10.23
黄玉珊 陈丰镐 莫定森 陈庆堂 阮毅成 许绍棣 何敬煌 朱企洛
抗战胜利勋章授予人员名单
颁发时间 颁发批次 总人数
1945.10.10 20 736
1945.11.12 28 1069
1946.1.2 24 960
1946.5.5 3 1038
1946.5.7 5 765
1946.5.8 15 784
1946.5.9 14 1005
1946.5.10 14 730
1946.5.11 9 159
1946.10.10 6 1482
1946.10.12 3 1087
1946.10.14 3 927
1946.10.15 2 1054
1946.10.16 1 1535
1946.10.17 5 1671
1946.10.18 8 637
1946.10.19 2 1738
1946.10.21 1 844
1946.10.22 1 405
1946.10.23 6 770
1946.10.24 8 567
1946.10.25 7 402
1946.10.28 1 84
1946.11.2 1 1
1947.7.7 13 2048